鄂弼
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三子。乾隆五年(1740),授三等侍卫。二十三年(1758),授汉军正红旗副都统,署刑部侍郎。二十四年,授山西巡抚,以办理赈灾、平粜、练兵等事,受嘉奖。二十七年(1762),任陕西巡抚兼署将军,奏准兴修凤翔、汉中通川栈道。旋授四川总督,未莅任卒。以办事勤敏,追赠尚书衔,谥勤肃。
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三子。乾隆五年(1740),授三等侍卫。二十三年(1758),授汉军正红旗副都统,署刑部侍郎。二十四年,授山西巡抚,以办理赈灾、平粜、练兵等事,受嘉奖。二十七年(1762),任陕西巡抚兼署将军,奏准兴修凤翔、汉中通川栈道。旋授四川总督,未莅任卒。以办事勤敏,追赠尚书衔,谥勤肃。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归附清朝,授总管。次年,率兵赴额尔齐斯河招降包沁鄂拓克宰桑,授副都统,予总管赤伦副都统衔。后受命招抚乌梁海人众,编赤伦及其辖众为7佐领。二十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南朝史书。纪传体。唐李延寿撰。80卷,包括本纪10卷,列传70卷。延寿字遐龄,祖籍陇西(今甘肃临洮),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阳)。官至崇贤馆学士、符玺郎,兼修国史。其父李大师(570—628)不满南北朝断
高句骊国官号。又作意俟奢、竟侯奢。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等级“大官”中之第五等,位于※“小兄”之下,※“乌拙”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此名。
广西诗词汇辑。24卷(附词一卷)。清汪森辑。有《四库全书》本、清刊本、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北京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①河名。藏语称“森格藏布”。意为“狮口河”。在西藏自治区西部,源出冈底斯山之北,西北流汇噶尔河后,流出国境称印度河,经克什米尔折而南流,经巴基斯坦流入阿拉伯海。全长430公里。②镇名。1965年置,在
西夏佛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金山乡境内。塔基方形,边长6.2米,高11层,约30米。系密檐式实心砖砌,上绘彩绘壁画。塔西原有寺庙建筑。明代曾重建,1991年被炸毁。
土族东府土司。西宁卫指挥使※李南哥后裔,※李光先次子。青海西宁人。明世袭西宁卫指挥同知。清顺治二年(1645),归附清朝,十二年(1655),授百户。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
见“招讨使”(1375页)。
1168—1208即金章宗。本名麻达葛。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完颜雍孙,显宗完颜允恭子。大定十八年(1178),封金源郡王。是年始学女真文小字及汉字经书。二十五年(1185),进封原王,判大兴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