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拉特部
即“杜拉特部”(962页)。
即“杜拉特部”(962页)。
纳西族信仰的一种原始多神宗教。认为“万物有灵,灵魂不灭”,天、地、日、月、山、水、风、火等自然现象和自然物都有神灵,也崇拜鬼魂和祖先。奉“丁巴什罗”为该教始祖。其经书称《东巴经》,巫师叫“东巴”,故称
参见“墨竹工卡”(2509页)。
吐蕃派遣军形成的部落名。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曾将吐蕃军队派往甘、青与汉地交界处驻守,并下令:“无赞普命不得返回”。此句之藏语音译即为“嘎玛洛”,该部遂因此而得名。今甘青川交界处
?——384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故国原王※斯由子。晋咸安元年(371),父在与百济争战中中流矢身亡,以太子继王位。即位后,颁布律令(是为高句骊国正式有律令之始);继续与百济抗争,两次发兵分别侵百济水谷
?—1383元末明初广西土官。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人。壮族。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袭父职,任田州、来安二路总管军民安抚使。明洪武元年(1368),明兵下广西,遣使赍印降明。翌年,又派人入朝奉
古族名。羌人的一支。春秋前已分布于今青海东部积石山至贵德、河曲一带,又称河曲羌。其居地古称赐支,故汉代又称赐支羌。因古代汉文史籍中常将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戎羌,故亦称析支戎。汉以后不见记载。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赫哲族旧时祭祖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每逢旧历年除夕,均给死去的先人烧纸,俗称烧包袱。民间认为,是夜死者灵魂回家,晚辈要送其零花钱和食物。烧纸在垃圾堆或灰堆旁,下放茅草,将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副管狱官,兼管司署府内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80挑(每挑约合50斤)。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时梁、益之境,又杂用古钱交易。河西诸郡,则常用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