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通名制

通名制

旧时台湾高山族卑南人男性的年龄级组织。通常分为青年级、成年级和老年级,每级设有级长。一般十四五岁便加入青年级,加入时要举行杀猴祭,加入后要接受各种有关教育和锻炼,并开始居住于公廨(村公所)服役,经若干年训练后方可加入成年级,获得参加社民大会资格,可以恋爱结婚,但仍得为公廨服役。一般至四五十岁时转入老年级,可不再为公廨服役。阿美人也有类似组织,称“专名制”。

猜你喜欢

  • 乃乌巴·南喀桑布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 呼衍王

    匈奴王号。汉代匈奴有数人享此称号。名均佚。(1)呼韩邪单于(公元前58—前31年在位)岳父,左伊秩訾王兄。以二女妻呼韩邪,长女颛渠阏氏,少女大阏氏。(2)驻牧天山(一说指祁连山,一说指新疆天山山脉吐鲁

  • 六米

    见“陆米”(1187页)。

  • 阿乌尔

    见“阿吾勒”(1207页)。

  • 三河

    黄河河源三河交汇处。蒙古语称古尔板,藏语称索尔马,叠称“古尔板索尔马”,意为三河。《蒙古源流》作“锡里木济之三河交会地方”。清代作琐力麻川。据《卫藏通志·黄河》注云,该三河由阿尔坦河与巴尔哈布山水(自

  • 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 也克吉儿

    见“额尔济纳”(2533页)。

  • 金树仁

    1879—1941民国时期新疆地方军阀。字德庵,甘肃导河(今临夏县)人。汉族。清宣统元年考取拔贡,后入甘肃高等学堂。与杨增新有师生之谊。1914年入新疆,初任军务厅书记官,后历任阿克苏、疏附(今喀什)

  • 板屋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 郑昭淳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贵族和诗人。白蛮(白族先民)。叶榆(今云南大理)人。※郑买嗣子,※郑仁旻弟。任清容布燮(清平官之一),封归仁庆侯,食邑千户。博学多才,能诗善辩。后唐同光元年(南汉乾亨七年,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