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设治局
民国时期在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1933年改菖蒲桶行政委员公署置。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治所在今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政府所在地,辖5个区:一区从空克空炯到鼻鼻力;二区从鼻鼻力、彭当以下到赤科;三区从芒芝以下江东到赤郎当,江西到丹珠;四区由月果以下到腊早;五区为独龙河地区。1937年改区为乡,并将原来5个区改为4个乡,即达拉乡、茨开乡、普拉乡、茂顶乡。解放后废。
民国时期在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1933年改菖蒲桶行政委员公署置。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治所在今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政府所在地,辖5个区:一区从空克空炯到鼻鼻力;二区从鼻鼻力、彭当以下到赤科;三区从芒芝以下江东到赤郎当,江西到丹珠;四区由月果以下到腊早;五区为独龙河地区。1937年改区为乡,并将原来5个区改为4个乡,即达拉乡、茨开乡、普拉乡、茂顶乡。解放后废。
见“和鄂尔勒克”(1450页)。
?—757唐朝叛将。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南)胡人。初名轧荦山。本姓康,少孤,随母改嫁突厥人安延偃,改姓名安禄山。通六蕃语,为互市郎。以骁勇著称,为幽州节度使张守珪收为养子。开元二十八年(740),以战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家奴的规定:(1)凡负债者、盗窃者、诈骗者、身体不健康,劳动懒惰者、有罪行未解脱者,均不得接受为家奴。(2)大官员、头人的家奴,其居于农村的父母去世时,只能继承应得的一份财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摩哩齐”。“莫伦”意为“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掌管车马的人。《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莫伦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见“速檀”(1840页)。
见“忽汗河”(1487页)。
?—1954四川凉山彝族沙马氏末代土司。又名火日木吉。驻今凉山州金阳县北米姑。土官势衰,软弱无能,依靠胞弟安登文一度振兴家业。各土官与黑彝家支间矛盾重重。云南彝族蒲家、龙家与四川金阳黑彝安八耳合谋收买
回族族谱名。明成化二年(1466)由马依泽氏之二十代裔孙、骠骑将军马义奉旨修撰。四年(1468)完成。后经多次续修,最后一次为光绪二年(1876)。凡15卷,卷首1卷。记马氏回族始祖马依泽于宋建隆二年
邓至羌国王。白水羌人。※像舒治之后。北魏永平二年(509),邓至国遣使朝献,魏宣武帝以其为邓至国世子,封邓至王。
辽官名。契丹语音译。其执掌犹如宋执政左右的防閤。宋人刁约于嘉祐元年(1056)出使契丹时,曾用汉语与契丹语交杂作《北语诗》,内有“看房贺跋支”句自注:“贺跋支,如执政防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