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之甫门河卫作佛尔们或佛称们河卫。
见“罗布桑巴尔丹吉格梅特”(1427页)。
元朝大臣。又译阿鲁秃。蒙古阿儿刺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博尔术玄孙,※玉昔帖木儿孙。初由经正监袭职为怯薛长,掌环卫。进斡林学士承旨、知枢密院事。顺帝至元三年(1337),袭广平王。至正四年(1344
珞巴族部落名。藏族称之为“丁珞”,西方文献称“达夫拉”。为珞巴族最大的部落之一,约有8万人,有多多木,多波木和多鲁3大支系,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西巴霞曲流域。今改称尼兴,意为“山里人”。民间传
纳西族葬俗改良先行者。字乐天。云南丽江束河人。生于康熙年间(1662—1722),幼赴鹤庆府读书。知诗书,明大义,有才干。雍正元年(1723),与白沙阿知立倡议丽江改设流官知府。乾隆元年(1736),
藏语音译,俗称“拴头”。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对依附于大部落的一些小部落的称谓。是时当地部落纠纷频繁,一些弱小部落为求得自身安全,一般被迫投靠大部落为附庸,受大部落头人的节制,大部落有保护他们的义务,但
见“苏温河卫”(1008页)。
萨迦派(花教)寺庙。意为“大寺庙”。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城欧普隆沟。清雍正七年(1729)由德格十二代土司却吉登巴才仁所建,为康区最大寺。兴盛时有僧众600—700人,土司兼寺主,实行政教合一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见“萧匹敌”(19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