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门汗
清代对喇嘛教高级僧人的一种封号。“法王”之意。地位低于呼图克图。凡受此号者,皆由清政府给予敕印,并得实行转世。
清代对喇嘛教高级僧人的一种封号。“法王”之意。地位低于呼图克图。凡受此号者,皆由清政府给予敕印,并得实行转世。
金代契丹小字墓志。为一合。刻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九月。出土于河北省兴隆县梓木林子村附近金墓。此墓于1942年为当地农民挖开,墓志弃置原地无人过问,不为学界所知。1954年被原热河省博物馆在调查
金代学者。契丹族。曾任翰林修撰。大定年间,始开女真进士科,十三年(1173)八月,与侍御史完颜蒲涅、太常博士李晏等为主考,策女真进士。徒单镒等27人及第。十五年(1175),世宗诏以女真字译诸经,他受
见“萧排押”(1998页)。
契丹官署名。《辽史·百官志》称:“奉宸司,掌供奉宸御之事。”内设奉宸之职,属※北面御帐官。※耶律适禄原为宿直官,乾统(1101—1110)中,从征※阻卜有功,加奉宸。
金陵墓名。天会十四年(1136),熙宗追谥※完颜乌古迺为惠桓皇帝,庙号景祖。皇统四年(1144),号其陵墓曰定陵。原在上京会宁府(治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正隆元年(1156),迁葬于大房山(今北京
纪传体五代十国史书。原名《梁唐晋汉周书》,总称《五代史》。后为区别欧阳修《新五代史》而用今名。五代北宋间薛居正(934—985)监修,卢多逊(934—985)等撰。150卷,凡本纪61卷,列传77卷,
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为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于1905年在巴塘屯扎,兴办农场,筹划收复瞻对,并限制每寺僧人数目不得超过300人,20年内不准藏民剃度为僧等。引起土司头人和寺院僧人的反对,指责其包庇洋教,消
见“拽剌”(1620页)。
?—1364元末大臣。蒙古克烈氏。野先不花孙,湖广行省左丞相亦怜真子。泰定(1324—1328)初,袭宿卫长,任必阇赤(令史)怯薛官。文宗至顺二年(1331),任内八府宰相。顺帝元统(1333—133
壮族自称,意为“壮人”、“壮家”、“壮族”。详见“壮族”(8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