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血族复仇

血族复仇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人与集体密不可分,血缘关系高于一切。本团体内任何一个成员受到伤害,即视为对全氏族、部落的伤害,就要为其复仇。肇事一方虽为一人,其所在氏族、部落亦负有共同责任,成为报复对象。受害一方有权将行凶者所在氏族、部落之人杀死,对方无权提出异议。当代复仇未遂,后代子孙世代负有义务,以致冤冤相报,争斗不已。原始社会末阶级社会初,情况更加复杂,血族复仇已成为某些氏族、部落头人向外掠夺扩张的藉口,有时虽可通过调解,责令肇事者所在氏族、部落道歉、赔款或用其他方法赎罪,实具有以强凌弱性质。历史上蒙古部与塔塔儿部及女真族之间的战争,近代凉山彝族各家支之间为争夺奴隶和财富的械斗,即常在血族复仇之外衣下进行的。在我国高山族支系曹人,云南的怒、傈僳、佤、景颇,内蒙古的鄂温克、鄂伦春,西藏的珞巴、僜人等,均有血族复仇的成文法或习惯法。

猜你喜欢

  • 桦皮诗篇

    古代蒙古抒情诗歌。作者及创作年代均不详。仅存以畏兀儿体蒙古文记在白桦皮上的3页残稿。1930年在伏尔加河东岸金帐汗国遣址发现。残稿中有一段描写一妇女送其被征服役之子至统治者处,母子互相倾诉情怀。母亲语

  • 脾室

    见“皮室军”(671页)。

  • 荣庆

    1855—1912清代大臣、文士。蒙古正黄旗人。鄂卓尔氏。字华卿。光绪九年(1883),参加会试。十二年(1886)中进士,以编修充镶蓝旗管学官。后历任侍读学士、蒙古学士、鸿胪卿、通政副使。二十七年(

  • 李圣天

    北宋时西域于阗王。本名尉迟婆缚婆,王族姓尉迟氏。后梁乾化二年(912)执政,建号同庆,仿唐制,设职官,发展经济。同庆二十七年(后晋天福三年938),遣捡校太尉马继荣赴开封朝贡。后晋遣供奉官张匡邺出使于

  • 贡布欧珠喇布旦

    ?—179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俗称公多仁班智达。藏族。乾隆四年(1739,一作五年)承袭其兄噶锡鼐·那穆扎尔色卜腾之辅国公爵,妻郡王颇罗鼐之女德丹卓玛。十二年(1747),奉七世达赖喇嘛命赴黑河迎

  • 八旗拔贡生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 库克新玛木特

    见“玛木特”(951页)。

  • 果熊

    湘西苗族自称。苗语译音。亦译作“果雄”、“仡熊”、“代熊”。《苗防备览》:呼苗曰果雄。他称红苗。又有代孝、代弄、代蔑(或芈)、代瓜、代卡、代扁、代枷、代列、代流(代亦作禾)等支系。讲苗语湘西方言、西部

  • 北路壮戏

    参见“壮戏”(887页)。

  • 媲摩城

    见“坎城”(9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