蔑塔哈
即“灭塔哈”(501页)。
即“灭塔哈”(501页)。
约春秋时期蜀人首领。继※蚕丛、※柏灌之后为蜀王。《华阳国志》云:其狩猎至湔山(在今四川灌县境),“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宋孙寿《观古鱼凫城诗》自注云:温江县北15里有古鱼凫城(俗称古城埂)。近
见“宰相府”(1949页)。
藏语音译。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面值作藏银5分。1909、1913、1918、1922年先后铸造发行。1918年铸造者较1913年以前铸造者重量轻,正面铸狮子图形,背面中央铸面值“五分”字样。称前者
见“辖里时”(244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设置之益实卫均称作伊实卫。
壮族传统手工艺品。亦作“箭囊”、“箭服”。流行于各地壮族民间。用土织厚布多层制成长约20厘米、宽约12厘米的长方形挂包,外层用浆糊把多层土布粘在一起,使之厚重结实,再于面上刺绣各种花纹,有的还在沿边镶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山名。为金上京会宁府境内名山。即今老爷岭南端,约在今吉林盘石之北。金建国前,昭祖完颜石鲁开疆辟土时曾耀武于此,顺者抚之,不从者讨之,其地遂被纳入完颜部管辖之下。
见“述律平”(1348页)。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