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阿拉伯语音译,为“站在前列的人”,有“首领”、“表率”、“表真”等意。①指礼拜时领拜人,即在集体礼拜时,站在前面领导大家礼拜者。一般指定专门负责,也可临时推举。 ②指清真寺内教长。③用以称著名的宗教学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西南68公里处夏塔村南,海拔1930米。墓葬约50座,皆为土墩墓。大墓10座,封堆高5—7米,封顶直径约15米,底径约40米,顶部已塌陷,分两排南北排列。余为小型墓,封堆高3
元代驿站官员。其职权史无明载,但顾名思义,是负责领导驿站事务的官员。另置驿丞、提领,以襄理之。至元七年(1270)开始,省部官议定,各路总管府在城驿设官2员,于见役人员内选用,州县驿设头目2名。主管站
傣语音译。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各村社所设管理武装的人。被授与“先憨”或“鲊憨”等军职,平时在村社内负责训练青壮年、奉命捕人和维持治安,战时听候宣慰使和勐土司调遣参战,遇有大战才征调百
青海省方志,清龚景翰编撰,金台人李本源校。景翰、字海峰,一字惟广,福建闽县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平凉知县调署循化。全书8卷,28个子目。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青海人民出版社依据甘肃省图书馆所藏清
?—1762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乌梁海人,济勒莫特氏。初历任二等侍卫、头等侍卫。乾隆九年(1744),授绥远城副都统。十年,调右卫副都统。十五年(1750),受命办理青海事务。十八年(1753),
见“碎叶城”(2351页)。
清代蒙古部落分支名。一称喀尔喀额鲁特。居于鄂尔坤河流域乌兰乌苏额鲁特人的总称。有二札萨克旗,乾隆二十六年(1761)自推河移驻,隶喀尔喀赛音诺颜部齐齐尔里克盟。详见“额鲁特旗”(2535页)、“额鲁特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三。为诸王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中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见“阗池”(23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