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子。乾化二年(912)五月,奉命朝后梁,献方物,梁太祖朱温厚加赏赐。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西,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兵营地。因衙门前有石狮一对,藏人俗称其为“夺僧格”。咸丰七年(1857),藏中不靖,将离城较远之北郊扎什城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移至拉萨城,官兵在扎正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户”。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母系大家庭中实行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有七八个乃至一二十个这样的“小户”,住在同一幢大房中的各个间隔里,有集体耕地,共同劳动
①古族名。《史记·夏本纪》作“鸟夷”。始见于《尚书·禹贡》。分布在古冀州、扬州境内,即今我国东部沿海及附近岛屿。或说冀州岛夷为“东北之民”,扬州岛夷在“南海”。居冀州境内的以猎捕鸟兽为生,穿皮衣,称“
唐吐蕃官名。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即“军事长官”,或译作“武官”。为吐蕃“七官”之一。职能是“与敌人搏斗,以锐利武器镇摄敌方,使我方取胜”。从《德乌佛教史》看,吐蕃“五如”之“如本”(翼长)同时身兼
见“赫连右地代”(2423页)。
古地名。即今甘肃西和县西南洛峪集。前仇池国君主杨茂搜(296—317年在位)置。后仇池国君杨玄(425—429年在位)、杨保宗(429年在位)时曾镇据该地。北魏太平真君(440—451)年间,置骆谷戍
南北朝时桂阳郡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分布在今湖南郴州、广东连县。汉代称※武陵蛮、※五溪蛮。※槃瓠蛮之后裔。南朝宋大明(457—464)中,其民举兵,杀荔令晏珍之等。其后裔与今瑶族有渊源关系。
?—1690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世居哈达。初任二等侍卫。顺治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明桂王朱由榔至贵州,败其将李成蛟、李定国。康熙十三年(1674),以营总兵随康亲王杰书征耿精忠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香、香卓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五年(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