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户
见“军户”(925页)。
见“军户”(925页)。
位于今新疆民丰县北尼雅河下游地区。为西汉精绝国故址,后属西域都护府,东汉初属鄯善。遗址南北长约10公里,东西宽约2公里,房舍废墟分布于干涸的尼雅河两岸,无城垣。20世纪初,曾遭斯坦因等外国探险家多次盗
书名。佚名氏撰。约成书于汉魏时,为云南古志书,卷数不详,已佚。《太平御览·兵部》卷89引有其文:“哀牢王出入射猎骑马,金银鞍勒加翠毛文饰。”《初学集》卷22后一句作“文帝秦王金银鞍加翠毛之饰”。后人认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名扎巴坚赞。青海藏族。17世纪中至18世纪初人。生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加多。曾赴西藏学经,通晓显密经典,五世达赖授以“玛哈班智达”(即“大班智达”、“大学者”)称号及印信。并将五世
1840—?清代藏族高僧。亦名华热·洛桑绕色。出生于华热地区。少年习华热相乘之五部大论与小五明,后在塔尔寺参加四难辩论,青海、卫、藏地区咸称其为克旺·华热绕色,成为闻名学者和五明大班智达。菊·弥庞大师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明代云南者乐甸傣族首领。者乐甸本马龙他郎甸勐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归明,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设者乐甸长官司(治今云南镇沅县东北恩乐),改隶云南都司,任长官。十八年(
?—172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亲王※善巴从子。康熙三十年(1691),赴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南岸)会盟,封札萨克辅国公。三十五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清朝大臣。字子维。蒙古镶黄旗人。初历任理藩院誊录官、笔帖式、主事、员外郎等职。光绪七年(1881),赏加四品衔。八年,充西藏随印司员。十年(1884),以办理唐廓交涉案有功,充开导洋务委员。十四年(1
《魏书》等氐族部落首领的称呼。据《魏书·氐传》所载,氐族诸部“秦汉以来,世居岐、陇以南,汉川以西,自立豪帅”,管辖部落事务,各不相属。魏晋后,多受各王朝官爵,或自封官号,此称渐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