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托和
?—1777
清代武官。索伦人。隶正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以佐领从征伊犁,在平定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的叛乱中,因功擢头等侍卫等,后战死。
清代武官。索伦人。隶正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以佐领从征伊犁,在平定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的叛乱中,因功擢头等侍卫等,后战死。
明代乌思藏古地名。又作答笼。在今西藏林周西境。正统十一年(1446),其地喇嘛泥麻札失、想初领占等各遣使入朝贡马、赐宴及彩币等物。后,依明廷定例入朝进贡。
自称“拉珈”的瑶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的部分山村,使用人口约有9000人。拉珈语内部比较一致,可以不划分方言、土语,其语言特点,语音:声母分单
后秦高祖文恒帝姚兴年号。399—416年,凡18年。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公务费用之一。又译萨蛮普尔,意谓“麦草税”。最初是从每※巴特曼谷物(多指小麦)的※乌守尔税中多收两大口袋麦秸,作为给征税人的报酬。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改为用钱代替麦秸,
唐贞观十年(636),太宗对吐谷浑王诺曷钵之封号。见“诺曷钵”(1954页)。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即“屠各”(2133页)。
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即“伊希丹毕坚赞”(812页)。
见“毗伽可汗碑”(16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