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敕勒袁纥部首领。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后屡为北魏所破,部分迁入漠南。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北魏征发四镇敕勒征南齐,因敕勒之众不愿随魏军南征,遂推其为首领,聚众举兵,欲北投柔然,击败前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佤族以人体上肢为计算长度的单位。解放前西盟佤族地区大多没有专门量度器,量度的观念也很单薄,一般以人体的关节测量长度:两臂伸开的长度为一“托普”;臂弯到指头的长度为一“所”;拇指与小指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古族名。见“骊戎”(1970页)。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意为“马头”,即唐代之马头川。元为察合台汗国属地。在今中亚阿姆河上游纳伦河南岸。其附近之游牧驻居地亦名阿忒八失。
蒙古斡亦剌部首领。又译忽都花、库都喀,或称忽都合别乞。善巫术,称别乞(族长、长老之意,部落首领、萨蛮巫师首领称号)。率部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宋嘉泰元年(1201),与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
即“讷北室韦”(92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773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字履绥。文华殿大学士温达孙。翻译举人。雍正六年(1728),补兵部笔帖式。九年(1731),赴北路军营办事。乾隆十一年(1746),擢湖南布政使,后调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