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克苏护河部
建州左卫女真属部之一。因沿浑河支流苏子河居住,故名。又作苏克素护河部、苏克苏浒河部。其河源出辽东都司边外纳鲁窝集(今辉发河南),距奉天(今沈阳市)170里入浑河支流。所部位于该部中、下游。以兴京(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镇)为中心,东至木奇,西达营盘之地。为清皇室爱新觉罗氏肇兴地区。西南有浑河部为邻,北有哲陈部相接。属城有呼兰哈达、马尔敦、扎喀、赫济格、安图瓜尔佳、图伦、沙济、界藩、兆佳、古勒山等及沾河、嘉木湖等寨。明万历十四年(1586),为努尔哈赤合并。
建州左卫女真属部之一。因沿浑河支流苏子河居住,故名。又作苏克素护河部、苏克苏浒河部。其河源出辽东都司边外纳鲁窝集(今辉发河南),距奉天(今沈阳市)170里入浑河支流。所部位于该部中、下游。以兴京(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镇)为中心,东至木奇,西达营盘之地。为清皇室爱新觉罗氏肇兴地区。西南有浑河部为邻,北有哲陈部相接。属城有呼兰哈达、马尔敦、扎喀、赫济格、安图瓜尔佳、图伦、沙济、界藩、兆佳、古勒山等及沾河、嘉木湖等寨。明万历十四年(1586),为努尔哈赤合并。
书名。罗福苌、罗福颐撰,14卷。本书以元脱脱《宋史·夏国传》为基本史料,旁搜别史及有关史书记载西夏史事者约50余种为注,略仿裴注《三国志》例,不厌其详,并记其所从出。罗福苌始撰,稿未及5卷而病逝。其稿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唐开元十四年(726),奉父命朝唐,贡方物。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康熙四十四年(1705)置。以丹济拉为札萨克辅国公。继徙推河。雍正九年(1731),迁居锡喇木伦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寻又先后移驻喀尔喀河、推河。乾隆二十六年(1761),定牧
见“萧绰”(1990页)。
1614—1649清初宗室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与※阿济格、※多尔衮为同母兄弟。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父卒,年13,领15牛录,参与立皇太极为汗。为正白旗旗主贝勒。天
旧时云南丽江纳西族平民姓氏。具有平民等级称谓的性质。洪武十五年(1382),丽江土知府木得(阿甲阿得)率众附明,钦赐木姓。从此统治集团中的世袭贵族便以木为姓。把被统治人民称为“和姓”,故有“四郡齐民一
见“白海风”(602页)。
※叶尔羌汗国第七代汗。※阿黑麻汗之孙、帖木儿速檀之子。初任阿克苏总督。约1630年※阿不都·拉提甫汗卒,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异密立之为汗。即位后,任用阿克苏旧臣,引起叶尔羌异密们不满,统治集团内部斗
①六至八世纪东突厥汗国境内氏族名、部落名。又称九姓乌古斯或人姓乌古斯。鄂尔浑突厥文碑如《暾欲谷碑》、《阙特勤碑》、《毗加可汗碑》以及《磨延啜碑》等均提及此部。时役属听命于突厥可汗,常为之战。或认为乌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