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
见“速檀”(1840页)。
见“速檀”(1840页)。
?—1215金大将。本名添寿。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人。女真族。奥屯氏。大定十年(1170),袭猛安(千户长)。因通练边事,被丞相完颜襄举荐为崇义军节度副使,后历任乌古里掞详稳、都水少监、石州
即“塔布囊”(2157页)。
参见“高罗衣起义”(1919页)。
见“苏尔慎”(1004页)。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
蒙古国开国功臣。又译忽都忽、胡土虎、失吉忽秃忽,汉人称胡丞相。塔塔儿氏。宋庆元二年(1196),本部为金军及蒙古军所败,被获,为成吉思汗母月伦收为养子,后随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以善射著称,享“那颜
土司名。元代,改溶州置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施溶州。五年(1372),置长官司,属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总管汪良原为会溪、施溶等处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彝名“尼木立立土司”。远祖普卜为大理彝民,宋末降附蒙古军后随征建昌(今四川西昌)。至元十六年(1279),特授建昌世袭镇国上将军、建昌宣慰使司(罗罗斯宣慰司)宣慰使,遂在此设衙定居
见“塔儿忽台”(2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