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西宁办事大臣” (713页)。
见“姚苌”(1172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首领瓦勒比以其辖地供牧放官厂牲畜,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00
见“沮渠蒙孙”(1513页)。
即“厄鲁特”(196页)。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1757清代勇士。索伦人。隶镶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从宁夏将军和起驻巴里坤,因功赐号巴图鲁。后两年,从副都统额尔登额攻博罗齐时,英勇战死。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官名。唐第二次征西突厥沙钵罗汗阿史那贺鲁之行军建置。永徽六年(655),唐以左屯卫大将军程知节为行军大总管西征。显庆元年(656),破葛逻禄、处月2部于榆慕谷。副总管周智度破突骑施、处木昆部于咽城。副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对雇短工的称呼。主要出现在农忙季节,以粮食计酬,每天工作为3升玉米左右(约3公斤)。虽有缺粮者主动求雇,但雇佣双方多发生在亲戚或同族间,属早期雇佣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