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新路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见“合丹”(832页)。
东晋时前仇池国君主。一名杨德。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仇池公※杨世之子。东晋太和五年(370),父卒,继位,与叔宁东将军、武都太守杨统争位。遣使至晋,被封为平羌校尉、秦州刺史、仇池公。与前秦
门巴语音译,亦作敦龙坎、敦龙庆,意为“送鬼”。旧时门巴族本教巫师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墨脱门巴族地区。由男性担任。承师传。无专门法衣法具。主事送鬼治病。作法时,在村外草坝上或河溪旁供酒肉、粮食及病人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75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栋鄂氏。尚书锡勒达之子。雍正七年(1729),随靖边大将军傅尔丹镇压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叛乱。因傅尔丹指挥不利,中诱计,于和通泊遇伏丧师。十年(1732),随亲王策零
明代西藏地方第穆呼图克图一世。藏族。出生于多康维家族,为帕巴拉父系嫡亲。于西藏哲蚌寺洛色林扎仓拜嘉样列巴却觉等为师,修显、密二宗。曾为帕巴拉呼图克图一世经师。帕巴拉于波密与工布交界处建第穆拉喀洛色林寺
清代新疆州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玛喇巴什厅改置。治所在今新疆巴楚县东南辖村庄86处、8驿站、2卡伦。隶喀什噶尔道莎车府。1913年改为县。总人口34000余人。其中大多数为维吾尔族。主要从事农
即“安尧臣”(907页)。
运河名。亦名“陡河”、“南渠”。位于岭南西道桂州地(今广西临桂县会仙圩)。始建于唐武后长寿元年(692)。此工程分相思江水为东西两流,分别经过东、西两陡河,使东流注入漓江;西流至大湾通黄桥河,再合永福
古越人语音译。越人对船的称呼。《越绝书》:“越人呼船为须虑,即鸼也。”《正字通》:“船小而长者曰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