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
?—1234金大臣。本名忽斜虎。合懒路人。女真族。完颜氏。聪颖,有文武才。初试补亲卫军,虽备宿卫,学业未停。泰和三年(1203),中进士,历仕州县。宣宗(1213—1223年在位)时,从军,被蒙古军所
萨满教神灵之一。亦称火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地区。鄂温克人尤崇敬火,认为主宰火的是神,它是一位蓬发老太太。每户的火主即他们的祖先,火主死掉这户就要绝根,故生火后不能让其
东北水师旗营的最早称谓。清初,沙俄不断寇边,兄弟民族屡遭其殃。顺治十五年(1658)初造战船,后造粮船,先后设船厂、水营于乌喇(今吉林市)。康熙十三年(1674),将营船移于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
明代东蒙古部名。亦作往流、翁流、翁牛等,或误作冈留。均为蒙古语“翁里郭特”之音译。原为成吉思汗末弟斡赤斤属部。斡赤斤后人被元朝封为辽王,故为辽王属民。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故元辽王阿扎失里率部降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见“尕藏图旦旺秀”(583页)。
见“哈里河卫”(1639页)。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
见“完颜永蹈”(1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