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金代女真语。“舟”、“船”之意。女真族源于肃慎,该族在汉晋时称挹娄,经常在夏季“乘船寇盗、邻国患之”。按此,此词在女真语中出现当在东汉时期或更早。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
即“巴奇朗”(410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两级基层行政设施。有的城关隅下分若干坊,有的城关只分为若干隅或若干坊,无两级之分。隅设隅正,坊置坊正,由当役之诸色人户中轮流充当,任期1年或1季。有时一隅或一坊
入吐蕃传教的印度密咒高僧。又作莲花生。梵语名“贝玛桑菩哇”,藏语称“贝玛琼内”,意译“莲花生”。因曾以规范师(阿阇黎)身份为吐蕃剃度僧人,故又称“规范师莲花生”。乌仗那(在今巴基斯坦境)人。由寂护推荐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
?—1502又称符蚺蛇。明弘治时儋州黎族起义领袖。海南岛儋州七坊峒人。黎族。曾任土官,后因官役频繁,困于征求,于弘治十四年(1501)夏,在七坊峒刻箭传约,号召黎族人民奋起反抗封建官吏贪残私敛。海南“
古代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对其酋长或首领的称谓。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汉代长沙武陵蛮“名渠帅曰精夫”。建武二十三年(47年),武陵蛮精夫相单程曾据险隘起事,攻郡县。后为汉伏波将军马援所败,归降。
见“塔亚亚特碑”(2162页)。
唐政区和官署名。六都护府之一。总章元年(668)九月,唐司空李绩亡高丽国,十二月,于原高丽所统区置都督府9、州42、县100,上置都护府,以薛仁贵为都护统领之;下以高丽等族首领为都督、刺史、县令,分管
古郡名。北凉析※湟河郡地置。治黄川城,今青海省贵德阿什贡附近或其以西不远之地,以治所名郡。辖地相当今化隆与贵德交界地带。北魏时吐谷浑曾据有此地。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