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钵西路
见“孛老站道”(991页)。
见“孛老站道”(99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里、哈剌卫。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作哈鲁河卫,并说哈鲁河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城以东,流入屯河(今汤旺河)。
详见“止贡万户”(290页)。
见“伊循城”(806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宗(县)一级行政区。清嘉庆三年(1798),八世达赖喇嘛将此宗赠予掌办商上事务功德林呼图克图为封地。由功德林“拉让”派强佐一人常驻其地,管理政教事务。强佐具有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权力
即“四杰”(552页)。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长的副职。亦称手达。辅佐和硕达(族长)《管辖台吉、塔布囊及族内事务。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直接隶属旗札萨克。
943—1009宋朝边将。党项族。延州金明(今陕西安塞东南)人。金明镇使李孝顺子。嗣掌本族事务。太平兴国三年(978),与党项东山部兵战于清化砦获胜,杀3千人,补殿前承旨。雍熙中(984—987)又连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乾隆四十三年(1778),任商卓特巴,为其师萨玛第巴克什立传。五十六年(1791),授札萨克喇嘛印,经达赖喇嘛提名,被任命为噶伦,陪同清廷官员查抄羊八井沙玛尔巴红帽派寺院。五十
1254——1324元朝大臣。玉耳别里伯牙吾氏。提刑按察使※和尚之子。以功臣子,拜武德将军,袭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以江浙行省、行台同治杭州,不宜,谏移行台于建康。迁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使。世祖至元二十
?—172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第四子。初授一等台吉。康熙三十年(1691),随父朝觐,赐冠带、银币。五十年(1711),封札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