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赛尔·阿尔斯兰伊利克
※喀喇汗王朝汗族。阿里阿尔斯兰汗之子。“阿尔斯兰伊利克”意为“狮子王”,地位比汗低一级。领地为费尔干地区,首府在乌兹干。999年率军进攻布哈拉(今中亚不花拉),灭萨曼王朝,俘末代国王阿布都·马利克,将河中地区(今锡尔、阿姆两河间)并入※喀喇汗王朝版图。1006年,征伽兹纳王朝,失败。1008年,再征伽兹纳,会战于巴尔赫,复败。1011—1012年,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途中遭大雪而返。
※喀喇汗王朝汗族。阿里阿尔斯兰汗之子。“阿尔斯兰伊利克”意为“狮子王”,地位比汗低一级。领地为费尔干地区,首府在乌兹干。999年率军进攻布哈拉(今中亚不花拉),灭萨曼王朝,俘末代国王阿布都·马利克,将河中地区(今锡尔、阿姆两河间)并入※喀喇汗王朝版图。1006年,征伽兹纳王朝,失败。1008年,再征伽兹纳,会战于巴尔赫,复败。1011—1012年,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途中遭大雪而返。
内蒙古诸盟之一。哲里木,山名,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境,清代科尔沁、扎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4部10旗在此会盟,故名。地处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邻接辽宁、吉林两省。西北部为大兴安岭南段山地,东南部属辽河平原
清嘉庆年间苗族举人。又名麻心俱。湖南西部猪崽坡人。嘉庆年间(1796—1820),应试中田字号举人。曾建议再增设廪生,增生名额,以培养苗族青年。在其出任武昌学政期间,选拔培养不少苗族人才,为民族教育事
即“潮尔”(2527页)。
1737—1797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松桃大塘人。苗族。家贫,靠耕种少量土地和卖草鞋为生。少时习武,正直刚强。乾隆五十八年(1793),与四川秀山县青龙屯汉民一起,抗粮抗租,捣毁土司衙
见“善无畏”(2288页)。
明代黎族人民反抗官府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武装起义。弘治(1488—1505)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每年强迫儋州七坊峒黎族农民缴纳“额粮”八百石,且官役频繁,使黎族农民“困于征求”。弘治十四年(150
1260—1322元朝将领。又译床吾儿、床兀而、创兀儿、憧兀儿。钦察人。同知枢密院事※土土哈第三子。初任宿卫。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玉昔帖木儿征叛王乃颜,以功进左卫亲军都指挥使。成宗大德元年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铸造、印制及发行的货币。藏语称“额桑”,意为“银两”,又作“藏银”,有金属币和纸币两种。旧时,西藏主要经济是以物易物,大部分货币集中少数三大领主及商人手中。西藏最初曾用尼泊尔银币,清乾
县名。藏语称“佳桑”,意为“铁桥”。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大渡河沿岸。五代孟蜀时,置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军安抚司。宋因之,隶雅州。元置六安抚司,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鱼通万户府。后改六番招
1219—1273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五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原名匋两竜。傣族。※匋陇建仔之子。南宋宝祐五年(傣历619年,1257),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与宋朝建立联系,受赐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