纥石烈部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下辖三十个分部。详见“纥石烈”(945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下辖三十个分部。详见“纥石烈”(945页)。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彻埒克长子。雍正十年(1732),随父击准噶尔,被俘,后脱归,袭辅国公,以驻张家口外之察哈尔蒙古,赐其70人丁辖之。
见“熟女真”(2525页)。
?—1669清朝大臣。科尔沁人。隶蒙古正白旗。西鲁特氏。博博图之子。天聪元年(1627),袭父三等轻骑都尉,兼管佐领。崇德三年(1638),以护军参领衔随贝勒岳托征明,毁边墙而进,同都统伊拜克南和县。
即“段实”(1694页)。
唐代南诏神武王阁罗凤年号。769—779年,凡11年。一说始于749年,凡31年;另一说始于751年,凡29年。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酒”。《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酒为匐你,”故有“匐你热汗”,热汗掌监察非违、厘整班次。据法国学者
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城南锡克沁西北约1.5公里处。为唐代屯戍遗址。略呈长方形,周约450米,墙为夯土结构,高约5米,城中有房舍、仓库遗址。出土有陶器、陶纺轮等,类似唐代中原制品。还发现铁斧、铁镰、
即“兀者”(107页)。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
见“耶律题子”(13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