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
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一任堪布。藏族。生于卡加保拉地方。由嘉木样认定后出家,授沙弥戒。入经院后,拜阿坝格西金巴为师,由由嘉木样授具足戒。从德赤仁波且、阿莽道扎等大师学习经法。后在拉卜楞寺以
金朝官员。本名胡剌。女真族。完颜氏。学者※完颜希尹孙,昭武大将军把答子。累官商州刺史。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宋军陷商州,被执。世宗大定五年(1165),宋金议和,释归,诏给旧官之俸。十九年(11
? —1414明代藏传佛教名僧。又称宗巴斡。藏文《青史》称本勤(意为“官长”)约斯南喀巴巴藏卜。藏族。先世曾受封朵甘卫指挥使。驻西藏昌都东南贡觉县(明译“馆觉”),故又称“馆觉僧”。永乐初,受明招谕。
?—1593清初侍卫大臣。满族。完颜氏。又作西喇巴。努尔哈赤起兵,率属来归,隶镶红旗满洲。随侍太祖左右为侍卫。旋列位十大臣,赐号扎尔固齐(汉译都堂)。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六月,从努尔哈赤击败叶赫
?—184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中试翻译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考取笔帖式。自道光初,历任军机章京、知府、按察使。后任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十四年(1834),奉命往浙江
见“木束河卫”(259页)。
见“白土城”(597页)。
民国时期在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1933年改菖蒲桶行政委员公署置。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治所在今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政府所在地,辖5个区:一区从空克空炯到鼻鼻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