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脑毛大”(1901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①契丹符契。圆形,尺寸不详,上方另有圆孔,可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 (意“朕”)。于内侍左承宣处收掌,用黑漆匣盛,每日于皇帝面前呈封一遍。国有紧急事,皇帝亲授使者,使者带于项下,
即“锡伯河”(2363页)。
以女子继承氏族、家族、家庭之长的职位或财产的制度。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女子系本氏族、家族的核心,丈夫不属女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只能依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当时,酋长、巫师职位也多由妇女担任,女儿承袭
见“耶里直”(1300页)。
清咸丰五年(1855),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下,贵州荔波水族以潘新简、吴邦吉等为首领的农民起义。莪蒲、巴容、三洞、羊安等地水族人民群起响应,聚众万余人,攻荔波县城。十月,在水浦与清军激战,大捷。咸丰六年
见“石汗那”(450页)。
以生女真人所置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鼻骨德部落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
蒙古语音译,意为“聪明”、“贤者”。又译彻辰、车臣。“薛禅者,聪明之谓也”(《元史·畏答儿传》),“犹华言大贤也”(《元史·乃燕传》)。蒙古贵族常以其为尊号,或赏赐有功之将臣。成吉思汗高祖屯必乃、岳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