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舞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兴而起,敲起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后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伴舞。经过加工整理和提高,去掉头顶燃灯,成为舞台上深受群众欢迎的舞蹈。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兴而起,敲起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后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伴舞。经过加工整理和提高,去掉头顶燃灯,成为舞台上深受群众欢迎的舞蹈。
满族旧时习俗。流行于东北及京师地区。限于妇女参加,一般在每年夏历正月十五日或十六日举行。届时妇女结伙出游,充街塞巷,或步平沙或走桥,谓之“走百病”或“消百病”,意在甩掉疾病。又联袂打滚,谓之“脱晦气”
书名。明代游记及西南民族志。6卷。明王士性(1546—1598,字恒叔,号太初,又号元白道人,浙江临海人,汉族)撰。成书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内容以游历见闻为主,兼及西南少数民族社会、政治、风情
见“耶律庶箴”(1320页)。
即棉花。又作白叠、帛叠等。一年生草本非洲棉。公元2世纪时,西域已有种植。南北朝时,高昌等地普遍种植。人多以之为布并用于交易。
辽代地名。位于今北京通县之南。据记载,时淀方数百里(一说“里”为“亩”字之误),水面广阔,春时鹅鹜多聚,夏秋盛产菱芡。辽圣宗※耶律隆绪时,辽宋关系频繁,皇帝常驻南京(今北京),尤其是统和二十年(100
古族名。见《华阳国志·南中志》。系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汉晋时期与古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今云南保山县,后移耿马),相当于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保山、
渤海国王城。清文献亦作“辉罕城”。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城西南渤海镇东京城。亦为唐置忽汗州都督府、渤海上京龙泉府治所。王城原在“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唐天宝(742—756)中,渤海王大钦茂
见“柳中”(1575页)。
即“石久云”(449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