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即西藏佛教。俗称喇嘛教。指以西藏为主的藏区传播的佛教,或指藏语系地区传播的佛教。藏文今译作“bod brgyud nang bstan”(藏传佛教)。初源于印度与汉地,藏族佛教史一般将西藏佛教的发展分
或作僧人功德司,西夏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与住家功德司共设6国师合管,另单设6接住纳言处、6承旨、2都案、6案头。
①金代的纸钞。贞元二年(1154),海陵王迁都燕京后,户部尚书蔡松年请据宋代钞引法,印制“贞元交钞”与钱并用,分大钞和小钞2类。面额为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者为大钞;面额为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
国名。17世纪30年代建于伏尔加河下游。17世纪20年代末,土尔扈特部长※和鄂尔勒克,因四卫拉特内部不睦,牧地紧张,率众5万户,自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地区)西越哈萨克草原,至额济勒河(即伏尔加河)下
傈僳语音译,意为“卖工”。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贫困农户(刷扒)等为生活所迫,向头人、富裕户等出卖劳动力,以换取生活必需品的一种方式。有临时的和长期的两种。无论哪一种,所受的剥削都较重。一般一个劳动
即“布尔杂补”(469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1814清朝大臣。字香东。满洲镶蓝旗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迁至内阁学士。十一年(1806),入直上书房,历礼部、吏部、户部侍郎、总管内务府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迭典顺天
?—933夏州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五代后梁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彝昌族父。开平三年(909),彝昌被害,以夏州定难军蕃部都指挥使被诸将推为留后。四月,梁太祖授以定难军节度使,检校司空。四年,以岐王李茂
意谓遗产税。又译塔里卡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新疆时强制推行的税制之一。其制:人死后由税吏时对其遗产进行评估,按规定收税2.5%至5%。因税吏经常高估、冒估,故税额远远超出此比例。清军收复南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