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1618—1652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颖毅亲王萨哈璘次子。崇德八年(1643),坐兄阿达礼谋立睿亲王多尔衮罪,黜宗室为庶人。顺治元年(1644)十一月,复宗室,封多罗贝勒
藏语音译,①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土司辖区专门管理土司财政收支及境内赋税收入的人。由四大※“涅巴”(管家)中选1人担任。另设副职1人,专管土司家内部的收支与物资的保管。除任“涅巴”时土司
我国四川部分地区自称尔苏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越西、冕宁、木里,雅安地区的石棉、汉源,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等县,使用人口约2万。尔苏语分东部(尔苏
定安国王。渤海遗人。渤海国亡,其西南部部分居民为反抗契丹人统治,保据一隅,建国改元,称定安国。万华为见于史载的第一个定安国王,但时距渤海灭亡已45年。宋开宝三年(970),女真人遣使朝宋,曾附表贡方物
门巴语音译。门巴族部分地区流行的存放骨灰的公共用房。土木结构,规模大小不等,多在村庄附近,村民集体修建。人死将其尸骨焚烧为灰烬,掺泥土拌匀,做成若干塔状,置于叉康。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镇国公※托多额尔德尼嗣子。初授侍卫,擢内大臣、上驷院卿,兼蒙古正黄旗佐领。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五年(1716),因青海
1248—1310元朝大臣、画家、诗人。字敬彦、号房山。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占籍大同,后居燕京(今北京)房山。幼承家教,勤于攻读。元世祖至元十年(1275),补工部令史,翌年入掾中书,迁授户部主事。二
清代宗室内八个世袭王爵者的俗称。八王爵均系功封,赐世袭罔替。即初封和硕·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承泽亲王硕塞(后改为庄亲王延世)及多罗·克勤郡王岳讬、顺承郡王
?—164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贝勒※金台石同族。努尔哈赤创业初,率众归附,尚公主为额驸,编所属人户任佐领。天命四年(1619),灭叶赫部,受命收领族属。十年,授参领、升副都统。
书名。全称《乌仗那大师莲花生广传莲花遗教》。成书于14世纪。原为埋于地下之书—伏藏,后被央坚珠巴益西措杰(一说是乌坚林巴)发掘,于雅隆谢吉查宗出土。主要记载吐蕃赤松德赞时(755—797年在位)来吐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