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木契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 —1768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筠亭。一等公富文(一说广成)之子。乾隆皇帝之妻侄。乾隆十四年(1749),授二等侍卫。二十一年(1756),以副都统衔赴西路军营,随定西将军达勒党阿追剿
元代急递铺递送公文的规定。初无定制,中统三年(1262)规定:唯省发下的文书及总管府、总管军官直接申报省里的文书方可发急递铺,其余文书不得经申急递铺入递。后来急递公文逐渐增多,范围日益扩大,为了控制入
元代蒙古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孩幼稍长,又籍之,曰渐丁军。”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规定:家只1丁者不作数,凡2丁至5丁、6丁之家,只存1人,余皆充军。
元代傣族土司。中统(1260—1264)中,傣族首领阿八思入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地在今云南大理以西,永昌(保山)之南。治所在今云南保山市西南怒江坝。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
维吾尔语音译,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袍名。其制与内地袍大体略同,大领窄袖,领无扣。男右衽,女敞前襟,袖平不镶,四周连纫,高贵者用锦绣、冬用貂、狐;一般人则多服缎、罽、绸、褐,冬服羊皮。一是旁无衽,当胸5扣,
朝鲜族传统的辅助搬运工具。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稻草或布制作,呈圆圈状。一般为农村妇女使用。当搬运瓦盆、包裹、篮子、筐等物体时,先将顶圈垫于头顶,然后再将物体置于顶圈上。不仅可以使物体放置平稳,亦可缓
见“日喀则”(292页)。
见“额济纳土尔扈特部”(2537页)。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