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弓
参见“弓力”(137页)。
参见“弓力”(137页)。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随着生产和交换发展自然形成的定期初级市场。即集市。一般是选择一块较为平坦适中的地点,作为交易场所,初无店,亦无其他设施。每逢街日,附近各个村寨的人(包括不同民族)携带自己生产或采猎
即“完颜雍”(1147页)。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又作达万户、达垅巴万户,《元史》作思答笼剌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
古地名。西汉置。治今山西隰县。汉元熙五年(308),刘渊徙都于此,称帝。次年,以该地崎岖,难于久安,迁都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
又译《要集》。用汉语注释西夏词的西夏文分类词书。编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0×12.5厘米。残存5面,面5行。为“器具五品”、“乐器六品”、“花名七品”。每行西夏词以大字书写,下有四个西夏文小字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设博士。
书名。元柳贯(1270—1342)撰。20卷,附录1卷。贯浦江(今属浙江)人,字道传,号乌蜀山人。大德四年(1300)荐为江山县教谕,延祐四年(1317)授湖广儒学副提举,六年改国子助教。至治元年(1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见“罗垒云端”(14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