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氏夫人墓碑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史的重要文物。拓片及碑文载于谢启晃等编著《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志》第二辑图版第1页及正文第72页。关于其事迹详见“瓦氏夫人”(288页)。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史的重要文物。拓片及碑文载于谢启晃等编著《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志》第二辑图版第1页及正文第72页。关于其事迹详见“瓦氏夫人”(288页)。
?—574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又名豆罗突。周文帝※宇文泰子,文宣皇后叱奴氏生,武帝※宇文邕同母弟。西魏恭帝三年(556),封秦郡公,邑1千户。北周武成元年(559),出镇蒲
1656—1719清代中国伊斯兰教嘎的林耶派传人。大拱北门宦之创始人。经名西俩里,道号“格买忍的尼”(阿拉伯语“月亮之光”之意)。甘肃河州八坊小西关(今属临夏市)人。回族。幼孤,由祖母抚养。7岁入清真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群科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罗卜藏察罕附罗卜藏丹津叛清,旋又悔罪降。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纳西”、“纳”、“纳汝”、“纳日”。他称“摩沙”、“末些”、“么些”等。主要聚居于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维西、中甸、宁蒗、德钦、永胜、鹤庆、剑川、兰坪等县和四川盐源、盐边、木
见“金满城”(1476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火神”。亦作“透欧博如坎”。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特别崇拜火,认为有神主宰,它保佑火种旺盛;如有所触犯会带来灾祸。传说其为一老妇,故由妇
1624—164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贝勒※阿敏第四子。因其父于天聪四年(1630)坐罪,被废为庶人。后复入宗室。顺治五年(1648),随郑亲王济尔哈朗进军湖广,镇压反清斗争
参见“绿头牌”(2146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尕旦寺,藏语称“孜苏莽嘎丁图登乃勒楞”,意为“孜苏莽之具喜佛教定胜洲”。在青海囊谦县。明嘉靖十四年(1535)建,奉宁玛派,原名“彭措热顶楞”,意为“圆满永固洲”。清顺治九年(165
意谓遗产税。又译塔里卡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新疆时强制推行的税制之一。其制:人死后由税吏时对其遗产进行评估,按规定收税2.5%至5%。因税吏经常高估、冒估,故税额远远超出此比例。清军收复南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