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719唐代粟末靺鞨首领,渤海国创始人。唐总章元年(668),高丽亡,其部(栗末靺鞨的一支)迁居营州(今辽宁朝阳市)。万岁通天元年(696)五月,因不堪营州都督赵翙侵侮,随父※乞乞仲象(一说即祚荣)
汉代官名。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初置。统领由归附之匈奴人编组的※池阳胡骑(屯池阳,今陕西泾阳县西北,故名)。俸2千石,下领丞、司马。
即“瓯”,见“西瓯”(690页)。
西域古镇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唐朝政府在军队戍守之地设“镇”等军事机构。该镇当设在于阗西南380里之皮山城。《塔里木盆地考古记》认为其地在今新疆皮山县东阿子麻扎古址。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
位于西藏吉隆(济咙)之南。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廓尔喀侵藏失败后,福康安奉命在此处设立边界标志,立有鄂博及界碑一座,碑面刻有:“钦差一等超勇公海中堂、定西大将军福、参赞四川总督部堂惠,唐古特(即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唐初吐谷浑之一部。唐贞观九年(635),唐廷遣李靖等率军击败吐谷浑,西路军进逼且末一带(塔里木盆地东南),吐谷浑王※伏允及其次子退走于阗,转迁鄯善,以鄯善为中心,成为西部吐谷浑,后附于吐蕃。参见“吐谷
?—1332元朝大臣。又译伯达沙。蒙古察哈札剌儿氏。也可札鲁花赤(大断事官)※忙哥撒儿孙,帖木儿不花子。幼入宿卫,为博尔赤(司膳)。历事成宗、武宗。由光禄少卿晋同知宣徽院事、宣徽院使,遥授左丞相。仁宗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