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甲玛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747唐代回纥汗国创立者。药罗葛氏。※护翰子。名骨力裴罗,又作逸标苾叶护。原臣属于后突厥汗国。天宝元年(742)、三年(744),乘后突厥内乱,率回纥九姓部众出兵击破乌苏米施可汗和拔悉密部颉跌伊施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 “阿列”意为“好”,“蒙清”意为“一般的”、“中等的”,即“中层阶级”、“中等富户”。※“特列多崩”占有的各项财产如奴隶、牲畜、妻子、土地
参见“英”(1338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该派因以康区之噶玛拉顶寺为基地发迹,故名。创始人为塔波拉结(1079—1153)及都松钦巴(1110—1193)。有东西两大根本道场,先期以东部的噶玛拉顶寺为主,后期以前藏之堆隆地区
504—554东魏、北齐大臣。字杀鬼。敕勒叱列氏(又作叱利、叱伏列氏,后改李氏)。代郡西部人,世为酋帅。中军大都督叱列延庆之侄。史称其善骑射。袭第一领民酋长、临江伯。孝昌(525—527)末,补别将。
内蒙古伊克昭盟达尔哈特部的召庙。俗称再生召。清乾隆元年(1736)建,位于札萨克旗东偏南25里。供奉成吉思汗遗像。规定庙内喇嘛必须由达尔哈特部人充任,是为该寺不同于一般寺庙之处。庙中地位最高者为沙布隆
清代蒙古诸盟之一。一译乌讷恩苏珠克图盟。土尔扈特部首领和鄂尔勒克之裔。初部众驻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下游。乾隆三十六年(1771),因不满沙皇俄国的掠夺和压迫,其汗渥巴锡率众自俄东返,驻牧于和布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兀鲁罕河等八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恰库卫,并说清代有恰库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50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立木邦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复立为府。永乐二年(1404),始改为木邦军民宣慰使司,以知府罕得法为宣慰使。治所在今缅甸腊戍东北新维。永乐(1
书名。46卷,附录1卷。明程开祜(字仲秋,安徽歙县人)辑。该书记载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夏至四十八年秋,内外臣僚有关辽事的奏疏,按年编次。卷首载有程令名撰《东夷努尔哈赤考》,详细地介绍了建州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