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边政通考
书名。陈炳光编撰。民国二十三年(1934)出版。共20章,分两篇。第一篇叙述理藩院的执掌、官吏、机构、职责;第二篇分别叙述疆域、封爵、喇嘛封号、设宦、户丁、耕牧、赋税、兵制、边务、会盟、朝觐、贡献、俸禄、廪饩、捐输、燕赉、优恤、仪制、禁令、刑法。材料根据《大清会典》边政部分。颇便于查阅。
书名。陈炳光编撰。民国二十三年(1934)出版。共20章,分两篇。第一篇叙述理藩院的执掌、官吏、机构、职责;第二篇分别叙述疆域、封爵、喇嘛封号、设宦、户丁、耕牧、赋税、兵制、边务、会盟、朝觐、贡献、俸禄、廪饩、捐输、燕赉、优恤、仪制、禁令、刑法。材料根据《大清会典》边政部分。颇便于查阅。
?—830渤海国第十世王。简王※大明忠从父,高王※大祚荣弟野勃四世孙。唐元和十三年(818)明忠死,权知国务,是年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改年号建兴。十五年,唐加授金紫光
见“八儿思阔”(26页)。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仆古、仆固。游牧于土拉河以北,多览葛之东。拥众3万户、兵万人。习俗与突厥略同。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627—649)中,遣使入唐朝贡。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壮族自称,意为“壮人”、“壮家”、“壮族”。详见“壮族”(888页)。
明代苗族土官。湖南保靖筸子坪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辰州卫指挥佥事龚能等招谕,与筸子坪等35寨,453户生苗内附。遣子入朝,请设官抚治。明成祖命设,子坪长官司,隶保靖,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
元朝大臣。汉名恂。畏兀儿人。魏国公※布鲁海牙孙,恒阳王※廉希宪次子。仁宗时,仕至江南行御史台中丞。延祐七年(1320),英宗即位,任中书平章政事。至治二年(1322)三月,与参议中书事张养浩等董理国学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
蒙古国大将。又译合臣、哈只吉、哈赤吉。太祖十一年(1216),辽东契丹人耶律留哥部下9万余人窜逃高丽,夺据江东城。十三年(1218),奉命与札刺率蒙古军及辽东蒲鲜万奴所属女真军追讨。与高丽王
?—1328元朝幼主。又译阿里吉八、阿速吉八。蒙古孛儿只斤氏。※泰定帝子。泰定元年(1324),立为皇太子。从师习《皇图大训》(《帝训》)。致和元年(1328)七月,泰定帝卒,九月,为丞相倒剌沙等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