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杰勒
维吾尔族诗人。新疆叶城县人。童年受学于父。后至印度新德里读书,学习阿拉伯语、波斯语、印度语,兼攻医学和物理学。后回国在家乡就医,兼任伊斯兰教高级经文学校教师。业余进行诗歌创作。著有《拜利克泰杰勒与赛拜克穆杰勒》等作品。其用维吾尔文写的格则勒,有深刻思想性和艺术性,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诗歌创作的优秀典范。民间留传下来的《泰杰勒诗编》,于20世纪初在布拉格以维吾尔文出版,还有一些诗在前苏联塔什干出版。
维吾尔族诗人。新疆叶城县人。童年受学于父。后至印度新德里读书,学习阿拉伯语、波斯语、印度语,兼攻医学和物理学。后回国在家乡就医,兼任伊斯兰教高级经文学校教师。业余进行诗歌创作。著有《拜利克泰杰勒与赛拜克穆杰勒》等作品。其用维吾尔文写的格则勒,有深刻思想性和艺术性,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诗歌创作的优秀典范。民间留传下来的《泰杰勒诗编》,于20世纪初在布拉格以维吾尔文出版,还有一些诗在前苏联塔什干出版。
藏语音译。又译作通巴。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章宇巴,为该家族在拉萨宅第名。在聂姆(藏布江北部支流)谷下游喀若有庄园。系7世纪松赞干布大臣吐(通)米桑布扎后裔,为古老家族之一。在颇罗鼐时期家族地位显贵。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又称咱(扎)曲喀娃。意为咱(扎)曲河地方之人。为蒙古尔津、永夏、竹节三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三部。东界川边石渠县,南界扎武,西界迭达、拉布寺、称多、固察,西北接娘磋,东北抵果洛
明代贵州水西宣慰司(治今黔西县)宣慰使。彝族。阿写子。隆庆(1567—1572)至万历五年(1577)间任职。史称淫虐。因家务之争杀原宣慰使安万铨之子安信,安信之兄安智告其谋反,并密结永宁宣抚使奢效忠
古族名。“松外诸蛮”之一部。唐初居于今四川盐源以南、云南西洱河以北。贞观二十二年(648),遭唐将梁建方所率蜀12州兵进讨,酋帅双舍拒战兵败,70余部落降唐。首领蒙和被任为县令,余众感悦。不久,其首领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用钱买妻子的称呼。与一般娶妻有区别,订婚、结婚都不用征求女子同意,婚礼也较简单,婚后也不用交付奶母钱,但女方家索取的身价钱比一般聘礼高,并且得在短期内付清。买来的妻子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见“夷离毕”(76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