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若真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侍讲,奉命纂修《太宗实录》,任国史院编修,加升一级。掌曹奏章、诰、敕撰文。又任典试入闱正主考、国史院庶吉士。善诗、词、书画,时人称为“三绝”。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侍讲,奉命纂修《太宗实录》,任国史院编修,加升一级。掌曹奏章、诰、敕撰文。又任典试入闱正主考、国史院庶吉士。善诗、词、书画,时人称为“三绝”。
1706—1759清朝大臣。一译萨拉尔、萨赖尔、萨喇勒。卫拉特蒙古人。初为准噶尔达什达瓦部宰桑,驻牧喀喇沙尔(今新疆焉耆)。乾隆十五年(1750),以达什达瓦被杀,率众52户(一说千户,误)投清,被编
见“金满城”(1476页)。
?—1392土族第一代西祁土司。青海西宁人。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末封金紫万户侯,任甘肃行省理问所官。明洪武元年(1368),归附明朝。封副千户,世袭。二十四年(1391)受命招抚各部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赛音诺颜部24旗会盟于齐齐尔里克地方而得名。东界土谢图汗部,南临大漠,西与北接札萨克图汗部。为喀尔喀蒙古中路。地兼耕牧,有矿产及盐池。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由驻库伦办
见“奚斤”(1894页)。
见“罔留”(1429页)。
?—1865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博尔济吉特氏。由贡生捐笔帖式。道光十六年(1836),补兵部笔帖式。历主事、员外郎、郎中等职。三十年(1850),迁光禄寺少卿。咸丰三年(1853),以捐助军饷,升
即“梁水”(2125页)。
1848—1902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道光二十六年(1846)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五世圆寂后,被选为转世灵童,是为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六世。生于黄河南的莽拉家族。咸丰元年(1851),受戒学经。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妻。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无子,抚养侄※奢崇明为子,以嫡妻争夺宣抚司印,与效忠妾奢世续相攻杀。聚土兵万余将击永宁。后明廷准巡按所议,给其2人同时冠带,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