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庄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佤语音译,意为“投靠”。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一些因生活困难而投靠他人的人的称呼。帮助主人生产劳动,主人供其食、衣、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但不给任何工资。对主人称呼视年龄大小,多称阿叔、阿哥,若年龄相仿
突厥语uchbigi音译,意为“统帅”、“作战指挥官”。※叶尔羌汗国时期重要官职,战时统领汗国军队的大异密,往往由※阔什别吉(大本营长官)兼任。※叶尔羌汗国后期分为左翼乌赤别吉、右翼乌赤别吉。参见“阔
见“麦秀·楚成嘉措”(958页)。
西夏佛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金山乡境内。塔基方形,边长6.2米,高11层,约30米。系密檐式实心砖砌,上绘彩绘壁画。塔西原有寺庙建筑。明代曾重建,1991年被炸毁。
见“吐谷浑”(766页)。
见“室点密可汗”(1749页)。
见“阿哈出”(1213页)。
傣语音译,汉译为“八大官员”。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社会最高行政机构和议事机构议事庭的官员,即内务总管召龙帕萨,统军官召龙纳花,侍从官召龙纳干,仪仗队长召龙纳扁,市场管理官召龙戛,军需后勤官召龙纳贺,
藏语音译,意为“汉公主”。又写作藏汉复合词“贾萨公主”。藏史多用此指唐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参见“文成公主”(388页)、“金城公主”(1477页)。
清代官名。亦作笔且齐。清内阁、各部院馆、各府寺监、八旗内外衙署等所置的低级官员。掌翻译、缮写满、汉章奏文移、书牍等项文书事务。《清通志》载:本称由来已久,“沿历代令史遗制”,远者可溯汉代“兰台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