汩咄录毗伽可汗
见“奉诚可汗”(1290页)。
见“奉诚可汗”(1290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吉星神”或“三星神”。又称“乌什卡”。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崇敬它,仅次于天神。神偶以木制,为1大2小的3个木偶。大的高不足1尺(一说约1尺半
?—1365东察合台汗国第二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又译亦里牙思火者。蒙古族。※秃黑鲁帖木儿汗之子。1363年继位。为恢复对河中地区(今阿姆、锡尔两河之间地)的统治,于1365年5月22日在塔什干
见“仆骨”(318页)。
89—180高句骊国第八世王。固,一作“句”。太祖大王※宫之季弟。兄次大王遂成无道,恐祸及己,逃居山谷。汉延熹八年(165),次大王被杀,群臣迎立为王,时年77岁(《后汉书》等记其继位在汉阳嘉元年,即
清代内蒙古五路驿站之一。康熙三十二年(1693),命吏部侍郎布彦图、侍学士额赫礼负责建立。张家口俗称东口,驿站自东口起,北入内蒙古境逐一设置,计:在察哈尔境内设察汉托罗盖、布尔哈苏台、哈留台、鄂罗依琥
即“倭赤”(1888页)。
参见“回纥”(780页)。
黎族男子防身武器。大多为短刃长柄,刀刃锋利,皆以细斑藤织花缠束刀柄,柄端插白角片尺许如鹞尾,以为饰,出门常带在腰间。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尔和扎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诺尔布附罗卜藏丹津叛,旋悔罪归清,获宥。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克勒尔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后金征察哈尔时,率80户至哈屯河岸。崇德元年(1636),受太宗使者招,渡河归清,授三等昂邦章京世职。寻任户部侍郎。顺治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