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地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参见“羽奴思”(939页)。
?—1880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敦氏 (亦作德都拉氏),隶布特哈正白旗。道光八年(1828),从征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擢头等侍卫。二十二年(1842),从扬威将军奕经戍镇海,以击英舰功,升正黄
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郡王扎拉丰阿长子。初尚县君,封固山额驸,县君卒,复尚乡君,留固山额驸秩。乾隆四十四年(1779),授一等塔布囊。四十七年
书名。又称《李氏焚书》。明代回回人※李贽撰。约成书于明万历四年至三十年(1576—1602),分6卷,分书答、杂迷、读史和诗四部分。作者以反对孔孟之道的“异端”自居,书中猛烈抨击儒家经典和假道学,提出
书名。清代藏文传记体历史和文学著作。朵喀·才仁旺杰著。成书于18世纪中叶。有拉萨藏文木刻版,现有汉文译本。内容叙述颇罗鼐一生所经历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其个人功绩。其中对康熙五十六年(1717)反击准噶尔军
书名。元贡师泰(1298—1362)撰。10卷,拾遗1卷。作者宣城(今属安徽)人,字泰甫,号玩斋。少承其父贡奎家学,又从吴澄受业,复与虞集、揭傒斯等同游。文章具有源本。累官监察御史,吏部、兵部侍郎,礼
见“桑日”(1936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见“耶律王祥”(130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格林河卫。永乐七年(1409)正月,赐割林河等处女真万户宴。二月,葛林河等处女真首领秃里木等112人来朝。三月,与把城等10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