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和田伯克。维吾尔族。和田人。初为玉陇哈什四品伯克。道光六年(1826)夏,附张格尔反清,率众陷和田,受委为和田阿奇木伯克,翊戴约霍普为“和田王”。翌年春,以清军压境,被迫集诸伯克擒约霍普及其弟
见“巴达哈伤”(414页)。
满语音译。亦作白唐阿、柏唐阿。“执事人”之意。清朝定例:凡在旗的京师内外大员的成丁子弟、拥有世职的家族成丁、候补旗员、亲军以及闲散人等,均须依八旗世仆效忠君主之义,为皇家事务服役,为期5年,不可规避。
1609—1648清初宗室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宗※皇太极长子。初从征蒙古察哈尔、鄂尔多斯诸部,因功封贝勒。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随贝勒代善征扎鲁特部,尽俘巴克等十四贝勒。天聪元年(162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10—?年。
①(1286—1368)元朝宗室。又译铁木儿不花。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孙,镇南王脱欢第四子。泰定二年(1325),兄脱不花卒,侄孛罗不花年幼,遂嗣为镇南王。致和元年(1328),应怀王图帖睦尔召至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
1886—1915辛亥革命烈士,四川彭水人。苗族。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上海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活动于上海、南京之间。辛亥革命后,任总统府参事。1914年,在天津被袁世凯逮捕。在狱中继续进行
南北朝时期滍水(今河南舞阳县以上沙河)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水名为族名。分布在今河南鲁山、叶县一带。时属雍州、豫州,故又泛称雍州蛮或豫州蛮。南朝宋元嘉二十八年(451),滍水诸蛮据险举兵,后为雍州刺史
即“吾者野人乞列迷等处诸军万户府”(10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