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
见“鼎新律”(2225页)。
见“鼎新律”(2225页)。
见“锵清”(2452页)。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主事充任,并设管理案卷经书2人,小写6至7人。凡噶厦公所官员及各营官升补,发赐蒙古僧人、尼泊尔人路照。达木八旗事务,各大活佛转世掣签,更换五台山札萨克喇嘛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即“斡亦剌”(2425页)。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
金代钞币名。金末,连年对蒙古用兵,经常加印钞币,以解决财政困难。贞祐三年(1215),以原发行的“贞祐交钞”贬值过甚,每贯仅值一钱,遂改行“贞祐宝券”。并禁止行用铜钱。“宝券”行用不及1年,又因贬值太
南燕慕容超年号。405—410年,凡6年。
即“塔勒纳沁”(2161页)。
西域古地名。见《鄂本笃访契丹记》。即今巴基斯坦白沙瓦。晋法显《佛国记》作弗楼沙。《魏书·西域传·小月氏国》作富楼沙。《大唐西域记》作布路沙布逻。《宋史·天竺传》作布路沙。《续高僧传·阇那崛多传》作富留
见“夜落隔通顺”(1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