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毛土司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古州名。①古为西戎地。春秋及秦、汉为羌、胡所居。北魏孝昌二年(526),改鄯善镇置,治所在西都县(今青海乐都县)。隋大业三年(607),改置西平郡。唐武德二年(619),复为鄯州。贞观十五年(641)
见“高车六种”(1918页)。
见“夷水”(759页)。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拉萨北郊人。※第巴桑结嘉措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其父与统治西藏之蒙古汗王拉藏汗相矛盾,被迫退位,由其代理第巴职务,其父仍掌实权。四十四年(1705),其父被杀。次年,
即“烘和图池”(1927页)。
见“成吉思汗”(744页)。
?—1773清代藏族王公。七世达赖喇嘛之兄,索诺木达尔扎之子。雍正十三年(1735),承袭桑日、桑珠颇章和桑耶庄园,清赐予阿齐图达尔罕头衔及印章。乾隆九年(1744),袭父辅国公爵。多次参与典礼、巡游
苗族的地方长老。苗语音译,意为“地方上的长者”。有的地区称“该歪”。与乡老、寨老相似。多半是在能言善辩、有威望、有才干、办事公道、能合理调解各种纠纷、愿意为群众办事的老年或青年中自然产生。不受村寨或县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使附辑土民,谨守疆土,管理本地事务,听从官府征调。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交参户系指过去括户时曾经入籍,后来迁徙他乡,因而在当地重新登录著籍的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