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盖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西夏监军司名。建年不详,驻地在中寨,地在葫芦河岸(今宁夏同心县一带),备御宋镇戎军。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一支)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玉珠迫率众归清,清廷准其请,承袭安抚使,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瓜别。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号中轩。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明辅次子。嘉靖六年(1527),袭宣慰使职。奉调随官军平广西思恩、南宁、浔州之乱,因功授昭勇将军。二十一年(1542),与酉阳宣
即“中川王”(293页)。
旧婚俗之一。又称台拉各、脱俩。源自阿拉伯语,意为“休妻”。流行于西北等地维吾尔、回、东乡、撒拉等信奉伊斯兰教各族中。当男女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时,若丈夫对妻子说一次“塔拉克”,彼此便解除夫妻关系。倘要再恢
清代汉籍文献对自浩罕赴新疆贸易的乌兹别克人的通称。又称“安集延回民”、“安集延回子”。其人大都于伊犁、喀什噶尔(今喀什)、乌什、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经营茶叶、大黄、丝织品、玉石、珠宝、皮张等的贩运。先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黑”。《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突厥文“黑”为qara,珂罗即qa
?—1649清初将领。亦作阿积格尼堪。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三等总兵官达音布之子。早历行阵有功袭父职。天聪八年(1634),随军征察哈尔部。崇德元年(1636),从征朝鲜,二年,从岳讬征明。七年,围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
元末明初第一代土族辛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辛庄奴功升百户,始以辛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