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丁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参见“达旺细哲”。
见“克失旦”(986页)。
1099—1157金宗室、大臣、学者。本名乌野,亦作乌也,字勉道。女真族。完颜氏。金穆宗※盈歌第五子。自幼好学,人称秀才。年16,从太祖阿骨打攻宁江州(治今吉林扶余县东石头城子),后从完颜宗望追击辽天
见“纳剌吉河卫”(1274页)。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抚顺市大伙房水库东南,在浑河南岸,距抚顺市中心70里,东距赫图阿拉(今新宾西老城) 120里。后金天命四年(1619),努尔哈赤统率八旗兵,大败明四路大军于此,史称“萨尔浒大战”。从
见“阿特沙尔”(1228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统兵官(“右榜大元帅”)。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
?—310成汉大臣。父李含初为六郡人部曲督,娶巴人首领李慕女、李特妹为妻,西晋永宁元年(301),李特承制后,封为西夷校尉。后成为表弟李雄心腹,委以军国大事。建兴元年(304),雄称成都王后,以材官为
见“阿布勒比斯”(12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