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打比

打比

壮族传统球类运动之一。亦称“打棍”。流行于广西壮族地区。参加者数人至十数人不等。秋收后在田间或广场上举行。事先准备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硬质木球和一根长约30厘米、宽约3厘米,厚约1厘米的扁平木棒,与一块高30厘米、宽20厘米、厚5厘米的扁平石块。人多可分组比赛,人少则实行单人循环赛。比赛规则及作法,因地略异。一般为:比赛开始时,依运动员号码按次序轮流上场,先将木棒摆在竖立的石板上,用右手把球高高抛起,待小球落到双眼水平时,用木棒的平面狠击小球,使之飞向广场,飞得越远越好;小球停止滚动处为距离点,由对方派一人拾球,就地描准石板掷回;如小球掷不到石板,或由石板的一侧飞过去,待小球停止滚动,即用击球的木棒,丈量从落地点到石板边缘的长度,如距离为10尺,即得10分;是时,上场运动员可将木棒的半截置于一个约10厘米深的地槽上,另半截着地,将小球放在着地木板的上端,用脚猛踏另一端,使小球高高抛起,然后迅速拿起木棒击球,再由距离点丈量,如得30尺,即可10+30得40分,并取得连续“打比”的权利,如第二次“打比”又得40分,即算80分,如此累胜累加分。但如果第一次击球就没击中,算得0分,并失去继续击球的权利;如虽然击中球,球也飞得较远,但对方从距离点掷球回来,击中石板,也算得0分,并失去继续击球的权利;如脚踏击球失误,前得10分有效,但失去连续“打比”的权利。循环轮流完一遍后,以分数高低排名次。这种体育比赛,可锻炼青少年的臂力和眼力,为壮族民间所广泛喜爱。

猜你喜欢

  • 天葬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

  • 翕侯

    官名。又写作“翖侯”。汉代乌孙、大夏、康居等均有设置。国事一般为若干翕侯分管,由国王统领。参见“五部翕侯”(266页)。

  • 阿勒巴图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 完颜从彝

    ?—1214金朝宗室、大臣。本名阿怜,又作阿邻。女真族。完颜氏。世宗孙,显宗完颜允恭子。世宗大定二十五年(1185),封宿国公,加崇进。翌年,赐名瓒。二十九年(1189),章宗即位,封沂王。明昌四年(

  • 苏拉赫词典补稿

    书名。贾玛尔·卡尔希编撰。为对波斯文《苏拉赫词典》之增补。《苏拉赫词典》系作者根据朱哈里的阿拉伯文词典《语言之冠与阿拉伯文之美》于1282年编译而成。14世纪初年,作者又为该词典撰写了《补编》。其中保

  • 欧辛

    见“耶律察割”(1323页)。

  • 克默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克默河卫、克默尔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辖有前苏联黑龙江下游奇集湖东南克默尔河流域

  • 仆朋

    ?—前114故匈奴裨王。一称仆多。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匈奴昆邪王(浑邪王)、休屠王俱为汉军所败,惧被单于诛,从昆邪王率众归附汉朝,被封为煇渠侯(又作渠忠侯)。后以校尉职从骠骑

  • 李仁礼

    西夏宗室,党项族。惠宗时大臣李景思子。通蕃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始任秘书监,继擢河南转运使。元德二年(1120)十一月,以先世功晋舒王。在韦州任监军时,因私受吏民钱财,受其兄李仁忠遗书责之,勉以为官

  • 参领

    官名。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设,初名甲喇额真(满语汉译)。其制:每300人为1牛录,5牛录为1甲喇,统领官称甲喇额真,隶属于固山额真(汉名称都统)。后金天命五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