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禅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一作果什哈。满语音译。清代八旗各级武官的亲随护兵。清制规定,武官不乘舆,从兵限以额:京城都统、统领、副都统及管理各营大臣,各准于前锋、护军、马甲内挑取跟班2人。驻防将军、都统,各准于领催内挑取跟班2人
见“纳剌吉河卫”(1274页)。
金代杂税之一。金代发行纸币交钞,贬值后即发行一种新币以代旧币。钞法屡变,随出随废,制纸币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兴定元年(1217)五月,桑皮故纸已甚难得,遂令计价,作为一种附加税向百姓征收,但限于征收
元末明初四川越嶲土官。彝族。元末为邛部州(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东北)招讨使。明洪武(1368—1398)中,归附。改为邛部军民州,任土知州。系后来邛部宣抚司之先世,用“岭”作姓的第一人。
书名。史愿撰。愿初仕辽,降宋后撰此书,详载亡辽史事。原书久佚,卷数不详。《三朝北盟会编》中多处大段引用此书,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1761见“奥里米”(2252页)。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鄂济氏。雍正元年(1723),由户部笔帖式授吏部主事,累迁至郎中。历任贵州布政使、广东巡抚。于要冲增兵驻守,在孤岛加强防御,由各府州县分
1505—1566即三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名僧。藏族。生于后藏恩萨(今日喀则境内)。索南多吉之子。自幼崇敬释迦宗喀巴,8岁便自披白绸单,挂项珠,独自跌坐月下。明正德十年(1515),从大德札
见“所力卫”(1466页)。
见“固尔玛浑”(1432页)。
书名。宋乐史撰。200卷。记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平定闽、粤和北汉后的中国地理情况。其中卷1至卷171载宋11道疆域,卷172至卷200记周边各族情况。收录资料颇称繁富,考据亦较精详。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