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什城衙门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建扎什城教场。后于该营前建驻藏大臣衙门。咸丰七年(1857),因藏境不靖,衙门移至拉萨城,扎什营房遂废。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建扎什城教场。后于该营前建驻藏大臣衙门。咸丰七年(1857),因藏境不靖,衙门移至拉萨城,扎什营房遂废。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见“契苾明”(1565页)。
1908—1941蒙古族抗日烈士。原名德勒登,又名道尔吉。内蒙古土默特旗保尔合少林人。父母早丧。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入蒙古党务学校学习。1935年回国,以高凤英化名,在归绥(今呼和浩特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安西都护府下王庭州都督府,以久越得犍国步师城置。《大唐西域记》作鞠和衍那。《册府元龟》和《唐会要》作久越得健,《酉阳杂俎》作俱德建。即今阿姆河北、卡菲尔尼甘河下游西岸
见“蓟县白塔”(2317页)。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吉林辉南县辉南镇。辖域东西132里,南北120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西及海龙府,南接柳河县,北邻磐石县。厅境沿革同※海龙府。明为海西
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制,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非普遍通行的形式。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
?—1435明朝将领。蒙古族。东蒙古(鞑靼部)太师※阿鲁台子。初随父多次与明成祖作战,并与瓦剌争霸。宣德九年(1434),父被瓦剌击杀,势孤无所依,携其子脱脱孛罗(和勇)等归降明朝,授左都督,赐宅第居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位族人※韩炳受封为土千户,驻街子,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西部※上六工,故名。主要管理撒拉“四房”。参见“四房五族”(555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