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手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见“提云般若”(2193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正七年(1347)正月,以阅老丫等蛮归降,立老丫耿涑路军民总管府。治所在今云南景洪县北整董。明洪武十五年(1382)废。
见“敌烈部”(1882页)。
参见“八宿”(22页)。
清朝派往土尔扈特蒙古的使团。雍正九年(1731),清朝政府为迎护噶尔丹策零异母弟罗卜藏舒努(又作罗卜藏索诺)回归故土,共同反对噶尔丹策零,复令内阁学士班第、内务府大臣来保、侍郎色楞额等56人出访额济勒
见“酉溪”(1049页)。
蒙古国大将。又译齐拉衮。逊都思氏。※锁儿罕失剌子。雄勇善战。原附属泰赤乌部。铁木真(成吉思汗)早年遭泰赤乌部塔儿忽台执禁,得其营救,幸免于难。后归附铁木真,随从统一蒙古各部。宋庆元五年(1199),与
?—1542明代诗人、书法家。字文焕,号渑池。山东益都人。回族。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任浙江仁和(今属杭州市)县令、兵部主事、礼部员外郎。因上书讽谏帝后,出为甘肃临洮知府,任内整顿驿政、开渠修田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双江佤族地区对借贷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封建社会,借贷相当普遍,以借实物为主,也有借货币的,有的借货币也折实物归还,年利率一般为100%,也有高达200—300%的,有些村寨还
见“托河路”(7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