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1675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初为王府长史兼佐领。康熙十三年(1674),署副都统,驻防江宁,移驻安庆。奉命随大将军岳乐赴南昌征耿精忠、破敌于湖口、彭泽等县。十四年,率水师破鄱阳湖之敌,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汉代会稽郡越人用苧麻所织细布。亦称白越,当时已被作为贡品,《后汉书·陆续传》:光武帝“常敕会稽郡献越布”。
见“额林哈毕尔噶山”(2537页)。
汉代夜郎国周围诸小国的总称。后设县20余,如且兰、镡封、鄨、平夷、同并、谈指、宛温、毋敛、毋单、漏江、谈藁、句町、漏卧、西随、都梦、进桑等,其中的句町、漏卧、且兰等邑各有君王。汉时,有封为王或侯国者。
1934年7月2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湘鄂西中央分局在沿河县铅厂坝召开第一次工农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黔东特区苏维埃政府。到会代表135人。大会通过决议6项,其中之一为《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
见“延吉府”(819页)。
1476—1556明代青海西宁东科尔寺创始人。藏族。出生于巴尔康地区(西康)的东科杂尔额地方。幼年拜森巴·扎喜坚赞等为经师,后赴西藏入色拉寺杰扎仓、麦扎仓学习。学成返乡,于原本教寺院本康刚哇旧址,修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尔达河卫。永乐五年(1407)三月, 卜鲁丹河等处女真首领管秃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野儿定河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中游左侧的波罗穆丹河流域。其地产东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