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乌林达。满语音译,“物林”意为“财物”,“达”为“首领”。清代内务府所属的司库。不分正从皆文职六品。职务与库主事(正六品)无别,以管理、出纳库房金银、器皿及其它财物。参见“物林”(1441页)。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依郭州(一说怀州为府依郭州),领怀福、豹山、乳水三县。州治故址在今锡赫特山脉以西、乌苏里江以东比金河流域;或说在今黑龙江省同江县南高力城子废墟附近;也有说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
?—1232金大将。又作移剌蒲兀,或称蒲阿。契丹族。移剌(耶律)氏。少从军,以功由千户迁都统。被选充皇太子完颜守绪亲卫军总领。元光二年(1223),拥哀宗守绪即位,以功遥授同知睢州军州事,权枢密院判官
东汉武都(洽下辨,即今甘肃成县西)氐豪。为群氐所信向,威服诸豪。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配合武都郡丞孔奋平隗嚣族人隗茂之乱。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为人干练,办事可靠。光绪十四年(1888),为东科尔,帮仔本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为七品扎称营官。二十年(1894),升六品森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岭噶
1667——1736清初将领。满族。辅国公巴尔堪长子。康熙二十一年(1682),封三等奉国将军。三十四年(1695),任镶蓝旗汉军副都统。三十五年,从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五月,至克鲁伦河,同平北大
?—1328元朝官员。回回人。※益福的哈鲁丁之子。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治书侍御史升中书省参知政事。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平章政事,出任甘肃、浙江行省平章政事。泰定元年(1324),再任
见“蒙古纲”(2326页)。
?—386十六国时期西燕国君。原为慕容冲部将,更始二年(386)二月,冲为左将军韩延所杀,立其为燕王,改元昌平。三月,为左仆射慕容恒、小将军慕容永等袭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