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达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宋代少数民族名。东汉、魏晋称“板楯七姓蛮”,亦称“賨人”,唐称“南平僚”。有部族数十,居于渝州(今四川重庆市)东、南、西各地,其西接乌蛮、昆明、哥蛮、大小播州。治平(1064—1067)中,李光吉、王
见“盖脸”(2123页)。
※烧当羌的一支。东汉永和在三年(138),众3千余骑攻金城(治允吾,今甘肃永靖县西北),被汉将马贤击败。失众400余,马千余匹。复西招羌胡,杀掠吏民。次年,又攻汉马贤军,失败,损失1200余人,马、骡
太平天国将领。又名志俊。广西桂平县金田村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属客家人)。清咸丰元年(1851)正月,随胞兄※韦昌辉参加金田太平军起义。三年(1853),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封国宗。同年五月
即“蒙古”(2323页)。
见“敌烈部”(1882页)。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
见“会昌一品集”(832页)。
?—1675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萨克达氏。先世居那穆都录。其祖叶古德率众归附,父喜福晋三等轻车都尉。顺治十五年(1658),任佐领,随征贵州,败明桂王朱由榔之将李成蛟、李定国。康熙元年(1662)
?—1320元初大臣。契丹族。原属石抹氏。为檀州知州※萧哈剌帖木儿子。忽必烈汗时,曾从皇孙铁穆耳(成宗)北征,授檀州知州。历任礼部郎中、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知中山府,任内有政绩,颇获民赞。武宗海山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