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玛塔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388明代云南麓川傣族头领。又作刀厮郎。洪武二十一年(1388),从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伦法内侵,至马龙他郎甸之摩沙勒,为明军所败。旋受命充悉剌(敢死队)头目,率兵,号称30万众,象百余,攻定边。遭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参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①蒙古国宗王。又译合丹斡忽勒。孛儿只斤氏。※窝阔台汗庶子。元太宗七年(1235),随拔都参加“长子出征”。九年破钦察,执杀其首领八赤蛮,继攻莫尔多维亚之莫克沙、不儿塔思诸部,进军斡罗思,破也烈赞(梁赞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杜尔伯特部首领之姓,又为部落名。一说为蒙古语“漏管”之意。流传其祖先为“天女”所生,后放在树下,靠状如漏管之树枝吸取树汁以充营养,故其子孙被称为绰罗斯。初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其部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梭磨”,藏语“广大土地”之意。始祖原为杂谷土目。雍正元年(1723),以随军征战有功,赐长官司印。乾隆十五年(1750),改安抚司,三十六年(1771)
书名。一名《云南纪游》。1卷。清陈鼎撰。约成书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前后。多记云南山川、草木及古迹,略于人事,凡50余条。其中大理地区资料较详,约占全书之半,系录自《洱海丛谈》。对研究大理白族地区
指明代大宁都司所领泰宁、福余、朵颜等兀良哈三卫。详“大宁都司”及“兀良哈三卫”条。
?—1328元朝大臣。回回人,原仕晋王也孙铁木儿,为王府内史,深受信任。常以其子哈散借宿卫之机侦朝廷事机告晋王。英宗至治三年(1323)八月初,御史大夫铁失与哈散及枢密院事也先铁木儿谋弑英宗立晋王,并
见“如瓦”(936页)。